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豪猪的防疫
发布时间:2019-03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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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防疫制度
1.1 防疫工作应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,应根据本养殖场具体条件制订防疫制度,并严格执行。
1.2 严禁在饲养场内饲养其他动物和携带其他动物(包括动物尸体、皮张等)进入饲养场内。
1.3 饲养场或饲养房门口应设置消毒池和紫外线消毒室,进入饲养场和饲养房的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消毒程序。
1.4,当豪猪发生高致病性传染病或病亡豪猪尸体的解剖和处理时,必须严格注意消毒和安全防护。
2.检疫
2.1 豪猪饲养场应设置检疫隔离场所。
2.2 新进豪猪,应在检疫场所隔离检疫30天后,检疫期满,未发现疾病和异常情况,方可转入饲养区。
2.3 外运豪猪,应报当地检疫部门,并取得检疫证明书。
3. 疾病防治
3.1 设施和专 业人员
豪猪饲养场应设立兽医室和病豪猪隔离室,应配备兽医负责疾病防治工作,并配备相应的医疗设备和药品。
3.2 措施
3.2.1 对患病豪猪,应迅速采取治疗措施。
3.2.2 豪猪病亡必须及时进行解剖和必要的病理检查,填写剖检记录和死亡登记,并作出死亡报告。
3.2.3 每年春季和秋冬换季期间或温差变化较大期间,要注意适量投喂预防药物,防止疾病发生。